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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受害人)的权利(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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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2-08 15:08作者:牟远鹏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受害人)的权利(服务内容)

一、侦查阶段:

1、协助侦查机关搜集犯罪证据,尽快破案;

2、如果侦查机关不正当履行职责的,代理被害人及家属向有关机关申诉、控告或者反映情况,督促侦查机关迅速办案;

3、向侦查机关递交被害人或家属的民事损害赔偿法律文书,包括要求办案机关依法办案,严惩犯罪嫌疑人,提交被害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案及与本案有关证据材料。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1、代理律师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材料,提出代理意见,就案件性质和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多少年刑罚与检察官交换意见;

2、正式向检察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请求,要求犯罪嫌疑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收集并提交有利于被害方的证据材料,争取赔偿利益最大化;

3、经过授权,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谈判,关于对被害方的 赔偿方式、数额、期限提出方案,以及出具谅解书的相关细节,通过谈判使得被害人利益最大化。

三、法院审判阶段:

1、指导并帮助被害人收集有关刑事方面的证据,关键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证据并提交法庭;

2、代理被害人出庭要求赔偿并指控被告人,针对公诉人和辩护人不利于被害人的意见积极提出法律意见;

3、律师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调查和收集与案件有关材料,提出代理意见、参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后工作;

4、通过审判程序,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料理后事的交通费、误工费、医疗费等费用);

5、一审判决后,若被害人对民事赔偿不服,律师代理提起上诉;若对刑事判决不服,代理被害人及其家属请求检察院提请抗诉。

6,配合法院积极将赔偿款执行到被害人手里等执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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